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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法院:七旬大爷赠锦旗 适老诉讼解心忧

2024-11-01 13:01:28 来源:中华网河南

10月29日一大早,年逾古稀的李大爷来到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向承办法官黄蒙递上一面锦旗,李大爷满脸笑容说道:“真是太感谢咱们法庭了!为这个案件我气得吃不好睡不好的,左边耳朵都气得听不清,吃了很多药都治不好,多亏了你们的公正与耐心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与力量,我这一高兴,耳朵都好了!你们真是我们老年人的贴心人!”

西峡县法院:七旬大爷赠锦旗  适老诉讼解心忧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当时某单位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将房顶的太阳能设备挪到了相邻单位的房顶。不料,一场大风将太阳能设备吹倒,砸坏了隔壁李大爷家的空调外机、窗户和窗檐。李大爷找到两家单位要求赔偿,但两家单位只愿意赔偿1000元,李大爷不同意便将两家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000元的更换维修费用。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李大爷已经年逾古稀,为了一次性解决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为李大爷开辟了适老诉讼服务的“绿色通道”。法官认真耐心地倾听着李大爷的诉说,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对案件的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随后又联系两家单位听取了他们对此事的意见。在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两家单位对李大爷维修费用的不认同,于是法官分别走访了空调门市和维修门市,对房屋的维修和空调外机的赔偿有了详细的了解,随后便联系李大爷及两家单位负责人一起为此事进行调解。

调解中,法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分析了案件情况,两家单位一家是太阳能的所有权单位,一家是保管单位,依据法律规定两家均应对李大爷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且李大爷的维修及损失都有相关发票收据佐证,并经过法官走访市场进行确认,因此法官结合李大爷的损失及两家单位的责任比例向双方提出了合理性的调解意见。经过又一轮的协商,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李大爷降低了赔偿数额,而两家单位当庭支付了维修费用和赔偿款。拿着对方支付的款项,大爷心头的石头终于放下来,当庭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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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馨的阳光下,五里桥法庭的大门缓缓开启,迎接着每一位寻求公正的民众。在这里,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成为了连接人心、传递温暖的桥梁。在这里,不仅有着庄严的法律审判,更有着贴心、细致的适老型诉讼服务,让每一位老年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关怀。(供稿:王展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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