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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完全履行怎么办?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2023-05-18 10:50:57 来源:法制网

一、

合同不完全履行怎么办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办法是: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

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合同履行的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

三、

怎样为一个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为一个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的方式有:

1.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2.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3.抵押

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质押

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

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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